照明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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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台北國際電子產業科技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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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:2016/07/04

 

一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

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

台灣區照明燈具輸出業同業公會(LED照明及應用專區協辦單位)

二、展出日期及時間

進場時間:2016104日(星期二)至5日(星期三)07:00-18:00

展出時間:2016106日(星期四)至8日(星期六)09:00-17:00

109日(星期日)09:00-16:00

出場時間:2016109日(星期日)16:00-18:00,撤除輕型展品

109日(星期日)18:00-24:00,撤除所有展品及裝潢材料

三、展出地點

地址: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南港展覽館(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號)

電話:(02)2725-5200    場地洽詢:分機5531

傳真:(02)2788-8353    網址http://www.twtcnangang.com.tw

 

四、展出產品

電子零組件及配件、儀器儀表、主被動元件、LED照明及應用、電池與電源供應器、電機及自動化設備、智慧生活及消費電子、寬頻通訊及雲端產品、智慧能源、智慧製造、醫療電子、機器人及無人駕駛載具及新創企業專區。

五、參展資格

(一) 展出本國產品者:已向我國政府註冊登記,經營前述產品之製造商或貿易商。

(二) 展出外國產品者:除政府限制進口地區以外國家之廠商,可直接報名或透過其在台代理商、分公司或經銷商報名參展。

六、報名程序及應繳資料

(一) 報名時間:105130日上午9時開始受理報名至額滿為止如投郵日期早於民國1051309時,均視為105130日上午9時報名。

(二) 報名方式:每一函件僅供一家廠商報名,快遞或親送報名者,將依本會收件時間為憑。如以掛號郵件寄送,選位順序將以郵件上之郵戳為憑,請注意郵戳時間是否清晰且在有效時間內,並保存『郵件執據聯』以備查考。

(三) LED照明及應用專區郵寄地址:24159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149樓之3承辦人陳文福先生收,信封上並註明「報名參加2016年台北國際電子產業科技展」

(四) 報名應繳資料:

1.          報名表(請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)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各項參展展品型錄一份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營利事業登記證或政府機關同意函影本(公會會員則免繳)。

(五) 注意事項:

1.    填寫報名表之參展產品代碼時若自#64008;編寫修改產品名稱、或未使用產品代碼表系統上的6碼代號皆不會被編輯系統辨識,而無法出現在最終印製之大會廠商名#63807;中的產品索引部分,僅會出現在網站及個別廠商的公司產品介紹欄,敬請於填寫時斟酌留意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如郵戳無法辨別投郵時間,則以郵局投郵日之最後工作時間或收件日時間為主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應繳資料不齊全者,主辦單位恕不受理報名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主辦單位有權視展品性質及廠商以往參加台北專業展之記錄,決定是否接受報名參展。

七、參展費用

(一) 每攤位面積:9平方公尺(長3公尺、寬3公尺)

(二) 攤位費用:

會員資格

報名時間

照明公會正式會員

(未稅,開立收據)

一般廠商

(含稅,開立發票)

2016/03/31前報名

NT$44,800

NT$51,000

2016/05/31前報名

NT$50,400

NT$57,400

原價

NT$55,900

NT$63,700

(三) 攤位費用僅為空地面積,無任何裝潢設備,參展廠商必須自行接洽裝潢承包商製作攤位隔間及展示設備等;每一攤位費用含110伏特、500瓦之基本用電(依攤位數累計,如超出可使用累計電量或需使用220伏特電力,須另行申請並付費)

(四) 攤位費訂金:每一攤位新台幣15,000元,請接獲主辦單位寄發之繳款單後於付款期限前完成繳納;訂金一經繳納恕不退還

(五) 攤位費尾款:將於廠商協調會選攤位前另行通知繳納,未依期限繳納者,視同放棄參展資格,尾款一經繳納恕不退還

(六) 注意事項:

1.          報名表上之公司名稱必須與參展攤位之公司名稱看板相符,不得更改,如有違反,將立即取消參展資格,停止展出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請選擇符合公司產品之專區參展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 #63851;展廠商所租攤位,#63847;得私自分租轉讓或以非報名之公司名稱(包括贊助廠商名稱、關係企業等)#63851;加展出。如有違反,除#63991;即收回轉讓之攤位,停止非報名廠商繼續展出外,並禁止轉讓者及受讓者在1#63886;內#63851;加本項展覽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 #63851;展廠商所提供之資#63934;,將視為爾後本展各項刊物宣傳推廣之依據,嚴禁#63851;展廠商於展覽期間陳#63900;產地標示#63847;實、仿冒商標或侵犯他人專#63965;或著作權之產品,及發生侵害商標、專#63965;或著作權糾紛而涉訟中之產品,如有違反,除#63991;即停止其展出外,所繳費用概#63847;退還,並將依外貿協會台#63843;專業展一般規定辦#63972;,#63851;展廠商#63847;得#63842;議。倘本會如因此牽#63898;涉訟或受有其他損害,該#63851;展廠商並須負一#64000;賠償或訴訟責任。

5.    展出期間禁止在展場內#63922;售,如有違反,除得停止其繼續展出外,並禁止1#63886;內#63851;加本項展覽。所有展品必須展至最後一日下午4時止,#63847;得提前撤#63978;會場。

十、展覽承辦人

台灣區照明燈具輸出業同業公會(LED照明及應用專區協辦單位)

陳文福先生分機10E-mail:vincent@lighting.org.tw

電話:(02)2999-7739,傳真:(02)2999-6489

地址: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149樓之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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