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體系與公會幹部


組織體系與公會幹部

本會在會員代表大會之下設有理事會、監事會,分掌會務與監察工作。會員代表大會每年集會一次,是本會最高權力機構。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出之二十七名理事所組成,再由理事中推選九人為常務理事,理事會就常務理事中推選一人為理事長,是為本公會法定代理人,現任理事長為李世宗先生;另由理事長就常務理事中遴選副理事長若干人,協助推動會務。理事會為發展會務、擴張業務,目前設有照明技術委員會、 國際事務委員會、會務暨產業發展委員會、數位發展委員會、教育訓練委員會、鐙烜獎執行委員會、公共事務委員會等七個委員會及兩岸照明科技永續發展聯誼會、照明新世代聯誼會和照明更新聯誼會。監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出之九名監事所組成,並在九名監事中推選三人為常務監事,再由常務監事互推一人為監事會召集人,現任監事會召集人為張吉順先生。公會置秘書長一名,承理事長之命綜理會務,下設業務組、會務組及財務組,現有工作人員五人。

本會各委員會簡介: